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三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2件,占比20%;环节干部记录报告7件,占比70%;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1件,占比10%。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深化“三个规定”制度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全体检察人员司法廉洁思想防线。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严规范司法履职行为,坚决筑牢司法廉洁防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持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10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