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2件,占比18%;环节干部记录报告6件,占比55%;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3件,占比27%。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三个规定”填报作为严守司法纪律、防范廉政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学习宣传与警示教育,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严实作风守牢司法廉洁底线,全力保障司法公正与公信力提升。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6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