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一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1件,占比17%;环节干部记录报告2件,占比33%;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3件,占比50%。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不断规范记录报告流程、强化纪律约束,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过硬作风筑牢司法廉洁防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