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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六届通辽市委 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527日至725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九巡察组对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91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926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作出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书记统筹全院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部门整改任务,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到个人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政治部每周汇总整改进度并督促提醒。

(三)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党组书记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问题8个,对重要事项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全程过问、督办整改。院党组通过院务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判整改难点,强调责任落实,各部门分管领导多次查阅巡察整改台账,督促指导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对部门佐证材料把关后统一汇总到政治部,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院党组集体学习党中央关于第一议题的制度及有关要求文件,学懂弄通第一议题制度的内容及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将落实“第一议题”列入党组议事规则和党支部工作要点,推进“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确保将学习内容吃透悟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0249月至20253月,共召开党组会20次,支部委员会7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7次。四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紧扣落实五大任务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班子成员聚焦主责主业,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完成五大任务开展深入交流研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五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写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每半年召开党组会听取或研究1次民族工作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旗法院召开联席会,共同学习二号检察建议”,按照“二号检察建议”要求,组织人员对调取的50民事公告送达案件卷宗进行了评查从实体和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形成评查台账,虽未发现案件线索,但切实推动了检法两院良性互动;与旗公安局、工信局、网信办召开联席会议,就加强对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问题达成共识,持续落实六号检察建议与旗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了“十一号检察建议,对全旗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收住老人数量摸底,并深入养老机构走访调研、开展普法宣传召开座谈会,解读养老行业典型案例,强化养老机构监管,确保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让老年人安享晚年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要求开展检委会工作,并对检委会开会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2.0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更加规范检委会工作流程。对2024以来召开的全部检委会会议纪要已全部向上级院研究室进行备案,并对检委会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七是加强普法宣传,5名法治副校长分别到所任职学校,采取与教职员工召开座谈会、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重点讲授青少年常见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及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内容,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2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库伦旗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报送流程,明晰请示报告的发起、审核和执行过程2024年度对人员晋升等重大事项,向地方党委、旗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等部门请示报告9件次,并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向旗委、旗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报告。

3高质量履行职能责任。一是刑事检察部门法律监督精准提效202410月,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重大决策,库伦旗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202410月至20253月无撤回起诉、捕后无罪案件情况。二是2024年度,库伦旗检察院着力在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年内刑事检察共制发7件检察建议,其中1件关于整治农村赌博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入围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现场评审会目录,为通辽地区唯一入选检察建议。三是提高民事监督理论水平,助推民事监督由紧盯数据,向个案高质效转变。检察人员撰写的《民间借贷缺席审判类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困境与完善路径研究》一文,荣获全区检察机关第二届“敖包检会”理论征文优秀奖。四是公益诉讼工作突破升级。开展普法宣传3次,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率;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供的案件线索5件,均已成案,已向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件,均回复并整改。研发了《库伦旗检察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对比,针对全旗存在雇佣已超过30人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但未及时申报、缴纳(不享受减免政策)的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件,经检察建议督促,补缴残疾人保障金1.8913万元。五是2024年度,办理的《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怠于履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怠于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怠于履行长城遗址安全隐患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六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落实未成年人帮教特殊制度,推进复苗工程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委托时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帮教,库伦旗检察院对帮教活动开展监督,帮教对象能够严格遵守考察期内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按时提交思想报告,目前,现实表现较好;未检办案组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20251月被中共库伦旗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授予“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七是全面做好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信访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到办案系统中,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八是案件管理部门积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督促办案部门召开听证会时严格执行听证工作中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为了更加规范听证工作流程,将《通辽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工作手册》下发至各部门,便于日常开展工作。日常工作中,通过提醒等方式做好文书回传工作,加强流程监控运用,对案卡填录、文书中笔录漏签等问题,及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在系统中进行提示,从而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九是强化部门协同协作与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联席会,相互通报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障消防安全配合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就下一步落实《机制》达成共识,并开展了检消同堂培训。由第一检察部确定部门4名员额检察官与1名分管领导在侦协办轮流值班,保证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监督制约新格局,与公安机关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员额检察官轮值派驻侦协办,实现侦协办实质化运行。积极发挥侦协办“一室多能”作用,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统一,通过检警平台办案数据查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提前介入案件4件,侦查活动监督12件、纠正违法案件7件。针对办理刑事案件实践中出现的执法理念、侦查取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以及办案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进一步加强追漏捕、漏诉工作能力,解决法律监督弱化问题。

4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防线一是按照国家最新要求,修订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要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制定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舆论引导机制》《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等2项制度。四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次,各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通报了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总结经政治部主任、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后,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后通过,严把质量关。六是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整理现有机制制度,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修订或废止。修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支出管理制度》,废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11项制度。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对标地方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保密、档案、值班值宿、车辆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求修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保密守则》《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值班值宿制度》,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及借阅规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4项制度,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清单》,明确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分党风廉政工作部署、指导2次。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院党组成员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制作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并建立台账。四是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单位政法系统内近三年的2典型性警示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五是将警示教育内容纳入2025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工作要点,持续强化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自觉。

2、财务管理能力持续完善。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配备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持账实相符情况;聘请通辽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将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废登记,已审核通过。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配备专门采购人员,并对其采购行为加强规范,严格按照内部流程控制,车辆维修经费经计财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单审批。三是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精准服务职工需求,健全工会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切实提升工会工作效能,保障公费经费合理使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严控差旅费支出标准,在编制预算时,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合理安排差旅费,并做好培训费预算。五是组织1名财务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区部门决算培训班(腾讯视屏会),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3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按照《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案件回访考察制度》,20212023年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回访的案件逐一梳理形成台账,并进行逐案回访,现已全部回访完毕。对2024年度相对不起诉案件的33名当事人全部回访,未发现相关违纪违法情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核心意义,掌握调查研究的原则、方法和环节,进一步提升了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以开展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狠抓真改实改,确保研讨动真碰硬,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会上围绕民主生活上学习的相关内容,班子成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三是严格执行绩效考核评定制度,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及《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本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按季度对检察人员进行评定,负责考核的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季度考核表,全面梳理检察人员年度办结的案件、完成的主要工作及作风建设等情况,对照考核指标,逐一检查,并将考核情况在内网进行公示。

4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一是加强检察服务大厅管理,制定检察服务大厅理办法》,加强服务大厅人员管理,召开部门会议,集中强调上班到岗、签到签退、请假、会议请假等事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二是严格落实案件信息五级审批制度和程序性信息能导出尽导出的公开规定,在12309案件信息公开网导出程序性信息262件,检务流程信息公开率为100%,公开法律文书1份。三是构建多元融合的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机制,畅通主动发现、协同移送,智能筛选并举的供给渠道。强化内部沟通,在受案、办案环节关注司法救助线索,拓宽司法救线索渠道,目前内部线索移送7件,已成案3件;加强外部配合,拓宽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旗妇联移送线索2件,已成案1件;运用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进行分析比对寻找司法救助对象,目前已成案1件。四是“三务公开”内容及流程更具标准和规范。对照库伦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本院2024年以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未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党务内容27条,政务及其他内容12条。截至20241118日,检务公开机构职能已全部更新完成。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三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三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修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充分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推动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会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组成员按照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对照7个方面内容,深入检视剖析,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并由党组书记逐一审阅把关。三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后,党组成员第一时间建立整改台账,共查摆问题167个,制定整改措施140个,明确整改时限,迅速行动,扎实整改,所有问题均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成。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库伦旗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程序,在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后,再进行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组织全体在编检察人员填写了任职回避信息表,并统计备案。二是制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方案》,将本院35岁以下在编年轻干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和培育,提升综合能力素质。三是按照《关于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制度的工作方案》,2024年开展师带徒结对2对。四是加强对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的推优选树工作,今年以来向上级部门单位推荐典型先进人员11人次,其中3人获得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优秀政法干警,1人获得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先进个人,1人获得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最美志愿者,1人获得库伦旗担当作为好干部,2人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工作突出实际个人。五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1名司法警察,现有司法警察2名,名额已满。

3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一是严格按照旗直属机关党工委党建工作要求,一把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分析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体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要点内容落实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建立党员发展工作台账,加强对支部党员发展材料的档案管理,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接收预备党员1名。组织党务干部和分管领导参加全旗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辽市检察机关党务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抓实巡察整改,确保整改见底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对各类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对照、主动认领,对2021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重新梳理,重点对当时未认领,但在本轮巡察期间发现存在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检委会作用发挥有欠缺、检委专委不履职尽责等问题,全部对照认领,形成整改台账,共认领问题7个,已整改完成7个。提高思想认识,坚决严肃整改,对2021年对照认领问题进行回头看经排查,对8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重新建立整改台账,现已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修订《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及借阅规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13项制度,切实加强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巩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担当。巡察整改绝非一时之功,必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同时,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从政治高度看待问题,将政治要求融入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对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保障作用,通过检察履职彰显政治担当。

二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整改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成果的巩固需要长期坚持,我院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定期了解进度,持续关注其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学习,并保证全体人员遵守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整改工作严肃有效,切实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发展中体现整改成效。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对巡察整改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院在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提升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4712550电子邮箱kljcdj@163.com。也可以向旗纪委监委派驻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15144972656

中共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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