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10月29日,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崔粼一行前往库伦旗检察院,就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展开专题调研。库伦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被建议单位代表参与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库伦旗检察院详细汇报了2025年以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开展情况,涵盖已制发检察建议的数量、涉及领域、主要内容,以及建议的采纳率、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的社会效果等。同时,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挑战,如线索发现渠道不够广泛、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有待完善、跟踪监督力度不足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后续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
听取汇报后,通辽市检察院对库伦旗检察院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基层检察院能够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作为,制发的检察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推动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鼓励基层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从他们反映的社情民意中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舆情监测等平台,广泛收集社会治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制发检察建议前,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建议内容切实可行;在建议发出后,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
严格把控检察建议的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建议具体、针对性强。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检察建议流于形式,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完善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机制,明确跟踪监督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库伦旗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效,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