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6月16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为题,为全体检察人员讲授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党课结合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实际,从产生背景、核心要义及贯彻落实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律要求。
会上还传达了全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调度会议要求和全旗组织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饮酒方面的典型案例及全区政法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铁规矩”,关于党的执政根基和检察公信力,当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顽固性、变异性,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案为鉴,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要把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长期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改造主观世界,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
三是扛牢政治责任,以硬招实招深化作风建设。院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聚焦关键领域,强化制度刚性,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持续完善内控机制,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此次大会以专题党课深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历史脉络和实践要求;以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做到心存敬畏、慎言慎行、严守规矩。通过将理论学习与案例警示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的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了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