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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时间:2026-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在规范执行活动、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仍然存在民事执行监督线索匮乏、监督刚性不足、系统治理偏弱等问题。对此,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积极构建线索挖掘、精准监督、案人共治、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民事执行监督质效提升。

构建“数据+研判+宣传”三位一体线索挖掘体系,激活监督“源动力”。一是建用数据模型,筑牢基础支撑。依托数字检察办公室,搭建民事执行监督大数据分析平台,对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30余个数据源进行交叉比对,通过建立终本案件异常筛查、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等监督模型,精准识别监督线索。二是创新“以案促案”工作法,锚定监督关键要点。将执行活动细分为立案、查控、处置等监督节点,通过类案特征分析,实现“办理一案、筛查一片”的辐射效应。三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拓宽监督线索渠道。线上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典型案例,线下组织社区宣讲、企业座谈等活动,推动监督线索来源从“当事人申请”向“社会主动反馈”转变,提高线索发现量。

健全“全链条”监督机制,打出精准监督“组合拳”。摒弃“就案办案”碎片化监督思维,建立“个案剖析—类案治理—制度完善”的全链条监督机制。一是聚焦终本案件“病灶”,启动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终本案件中财产线索核查不到位问题,以类案监督为切入点,联合法院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终本案件进行集中筛查,推动恢复执行,让“终本”不“终局”,切实兑现胜诉权益。二是创新构建“一案三查”工作法,破解共性问题梗阻。建立“查程序瑕疵、查法律适用、查同类隐患”的“一案三查”工作法,深挖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针对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评估拍卖流程漏洞等共性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法院从“个案整改”向“类案规范”延伸,实现监督效果提升。三是推动制度升级,筑牢系统治理根基。以监督办案为契机,推动法院修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成效转化机制,从源头堵塞执行漏洞,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的监督闭环。

推行“案人并重”双监督,实现纠偏赋能“双提升”。树立“案事结合、人岗并重”的双监督理念,聚焦执行案件全流程规范与执行人员履职质效,构建对事精准纠偏、对人正向赋能的双重监督格局。一是做实对事精准监督。围绕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资产处置等核心监督节点,细化执行行为违法负面清单,依托“一案三查”工作法逐案核验程序规范性。重点针对超标的查封、执行款发放超期、终本程序不合规等突出问题开展穿透式核查。二是做细对人履职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执行人员履职全过程,重点排查消极执行、滥用执行裁量权等履职不当问题,建立执行人员履职监督台账,将监督发现的问题同步反馈法院政工及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容错纠错与规范履职并重,对一般性执行瑕疵不予追责,支持执行人员依法担当履职。三是构建事人联动闭环机制,实现双向提质增效。建立“案件问题溯源到人、人员规范反哺案件”的双向传导机制,对类案共性问题倒查岗位权责、管理培训短板。联合法院开展执行素能提升培训,从能力源头减少执行瑕疵问题。

打造检法协作共同体,凝聚共治共享“向心力”。构建“信息互通、办案互助、效果互促”的新型检法关系。一是构建协作“硬支撑”。联合法院出台《民事执行监督协作细则》,建立季度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人员互训等机制,打通执行信息共享数据壁垒,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实时共享。二是保障质效“全落地”。建立检察建议“双色预警”跟踪机制,对逾期未回复或整改不到位案件,通过书面催办、专项通报递进式监督保障整改质效,切实将法律监督效能转化为司法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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