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通辽市民委三级调研员宝黎明同志率领工作组对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初验,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旗民委主任王山虎及相关负责人陪同。
验收组实地走访了检察服务中心、民族团结文化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功能区域,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司法服务的创新实践。并通过实地考察、听取讲解、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评估该院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的实践成效。
验收组对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举措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并对该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表示,将认真落实验收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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