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一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3件,占比50%;环节干部记录报告2件,占比33%;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1件,占比17%。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落实,严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抵制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办案等行为,全力保障司法公正廉洁,维护法律权威。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