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四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1件,占比14%;环节干部记录报告5件,占比72% ;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1件,占比14%。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把“三个规定”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准确理解把握填报原则和要求,不断提升填报质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