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二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4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2件,环节干部记录报告5件,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7件。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执行力度,做到“有问必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