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3件,环节干部记录报告5件,环节以下人员记录报告2件。从记录报告内容上看,涉及司法活动类7件,项目安排2件,监督执纪1件。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填录,坚持有问必录、应录尽录,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