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1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库伦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10-12月份,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院党组填报2件,全院共计填报2件,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让执行和维护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的强烈共识,抓实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司法执法环境。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4日
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