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1日,库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56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30件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0件309人,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29件279人,其中,起诉危险驾驶罪86人、赌博类犯罪92人、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24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职务犯罪5人以及其他类犯罪72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批准逮捕14件17人,其中,因不构成犯罪不捕2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1人,无逮捕必要不捕3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不捕1人。不起诉28件50人,其中,因不构成犯罪法定不起诉3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39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8人。监督立案2件3人,纠正漏捕2人、漏诉8人,提出抗诉3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27件,向相关部门制发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远离赌博、命案防控、保护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反诈宣传手册、养老诈骗调查问卷等普法材料3000余份,积极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获改判。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4件,均已采纳。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已采纳,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针对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法院立案后当事人实现诉求。
(三)有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0件,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并被采纳,做出相应行政处罚。针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国土资源利用等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其中,经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注销了3名患有精神类疾病残疾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积极开展各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经检察建议督促修补维护库伦镇内破损路面6000余平方米;督促修补了西汉长城马营子区段防护网和维护了旗域内的古树,保护了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办理的高标准农田保护、病死牲畜无害化源头治理和古长城保护3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
(一)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延伸办案触角,助推社会治理,共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针对旗内同一路段交通肇事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开展系统调查,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向旗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并被采纳。针对旗域赌博类违法犯罪频发问题,采取了“五步走”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目前此类案件已大幅下降,相关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报道4次。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分别为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1件,当事人认可行政处理决定2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准化办理民事涉企执行监督案件,对网络拍卖评估机构程序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评查法院涉企诉讼、执行案件200余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召开“检察护企”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1次,倾听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在库伦蒙药有限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络点”,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办理1件企业涉罪案件,经协调税务部门允许分阶段补缴税款,并建议法院对直接责任人(企业经营者)判处了缓刑,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程序性信息公开规则,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程序性信息296件,公开率为100%。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16件,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送达法律文书1件、公开听证11件、不公开听证1件、司法规范化检查1件、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积极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2023年度旗法院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案件和旗公安局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评查,对评查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做实有情怀的检察,处理好人民群众“涉法涉诉”的烦恼。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并按时办结,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1件。打造“弱势群体一体化保护”工作亮点,共办理该类案件14件,比如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在库伦镇内铺设了3000余延长米的盲道,保障了弱势群体脚下安全;用工企业缴齐了残疾人保障金,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当事人5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1件救助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二)做实有温度的检察,回应好人民群众“爱护幼苗”的关切。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起诉13人。并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相对不起诉决定7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针对校园安全等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助力建设平安校园。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其中追加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2件、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权案件1件,均得到法院支持,实现当事人的诉求,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活动2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赠送蒙文普法丛书30余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做实有担当的检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组建“库伦旗检察院公益法律顾问团”,助力 “无讼无访”村建设,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民政部门深入辖区养老机构走访调研3次,开展座谈2次,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通报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推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党课等活动30余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向上级请示报告重点工作9项。坚持党建引领,争创模范机关,先后获得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坚强堡垒党支部等称号,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专题会议上进行交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去谋划,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通过“12345”工作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完善《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3项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注重舆论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495条,撰写通讯报道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用78篇。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层级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警示教育等活动12次。聚焦相对不起诉案件中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对相对不起诉案件中的33名当事人逐一回访,促进检察人员规范、廉洁司法。扎实做好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43件,保障公正司法。
(三)着力提升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管理机制,制定《部门负责人清单》,发挥部门负责人“主力军”作用,推动业务工作和服务水平双提升。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抓实“库检大讲堂”活动,积极开展自主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累计参加500余人次。着力将人才储能转化为发展动能,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选派10名一线青年检察人员参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调训帮训等活动。深化文化强检,举办征文比赛、茶话会,组织参加文艺汇演、运动比赛等活动10余场,增强队伍凝聚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20余人次,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切实提高检察公信力。积极配合旗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5名)履职评议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法治驱动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并取得新成绩,获集体荣誉9项,其中市级荣誉5项、旗级荣誉4项。获得个人荣誉20项,其中获得区级荣誉2项、市级荣誉7项、旗级荣誉11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库伦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能力和效果仍然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检察工作人员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三是服务保障库伦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所欠缺。对于以上问题,我院将全力加以解决。
2025年,旗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新时代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体检察工作人员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以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为抓手,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协同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以及对因案致贫当事人司法救助的力度,扶贫济困,体现司法温度。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做优党建品牌,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多种形式建强队伍,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库伦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